您当前的位置: 江西保险网 >> 明星表彰
 
“保险明星”、“保险之星”表彰活动调整方案
 
江西保险网    2008-04-14 09:12 【进入论坛】 【字体:  

  本次评选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根据网民、投保人以及部分参选人员的建议,经研究讨论,我们对评选流程及办法进行调整。

  一、延长活动时间

  投票截止日期相应延长至2008年4月15日24时整。

  二、修改评选办法

  为扩大活动的影响面,提高广大保险营销员的参与热情。活动拟取消“上届保险之星才能评选本届保险明星”的评选办法。从而扩大“保险之星”的评选面增加活动的权威性、公平性、广泛性。

  三、实行淘汰机制

  本次网络评选得到了网民、投保人的广泛关注,对提升我省保险业地位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性,最大限度的调动投票人员的积极性,评选流程采取淘汰制,投票结果按121进80的流程进行。 “保险明星”、“保险之星”将从80强中产生,其中短信投票占总成绩的50%。

  四、表彰方式

  1、为增加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并使评选活动持续健康进行,形成品牌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将由江西保险行业协会与江西日报社联合举办。投票结束后,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和省内各单位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保险明星”和“保险之星”称号的优秀营销员由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江西日报社联合颁发的荣誉证书。

  2、组织“保险明星”获得者赴省外参观学习旅游。

  3、凡获得“保险明星”称号的优秀营销员将获得由大江网提供的免费新闻、视频宣传。

  4、“保险明星”获得者将被大江网授予大江网保险专栏理财师称号。

  5、“保险明星”、“保险之星”照片将在《江西日报》公开展示。

  五、为加强寿险诚信建设,消除寿险误导,树立先进典型。设立“寿险诚信大使”称号,凡本次活动评选出的寿险业“保险明星”、“保险之星”,同时由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江西日报社授予“寿险诚信大使”荣誉证书。参加寿险诚信活动启动仪式,并向全省保险行业发出诚信倡议书。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江西日报社

  二○○年四月二日

来源: 编辑: 保险协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