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大江网首页 > 江西保险网 > 保险知识 正文
 
机动车险投保指南
 
江西保险网    2007-12-14 10:38 【进入论坛】 【字体:  

  一、投保人根据公司品牌、承保能力、机构网点、服务水平等信息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二、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时,应准备好机动车购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投保资料,三、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投保需求及相关车辆信息,制作投保方案,并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及相关内容:(1)机动车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特别对责任免除事项,要向投保人明确说明。(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及赔偿标准。四、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您投保之前对投保的车辆进行必要的风险查勘,比如验车拍照;五、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投保建议和实际需求填写投保单投保单信息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准确,如有更改,投保人应在更正处签章,一张投保单不得超过两处更改;投保人应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由他人代为填写投保单的,投保人要仔细核对投保信息是否准确后予以确认。六、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出具保险单、保险凭证(交强险)、保险费发票等交由投保人妥善保管;根据条款规定,投保人需一次性支付全额保险费(除交强险外,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保险合同生效,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七、机动车辆保险期间为一年,机动车商业保险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客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投保短期保险。保单起保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保险:1、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2、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3、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例如:领取临时牌照的机动车,临时提车,到异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购机动车等);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客户在办理投保手续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1、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并充分了解保单项下的免责条款和免赔额方面的规定,不清楚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以免今后出现理赔纠纷。《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投保人应仔细核对保险单及相关凭证与投保信息是否相符;3、交强险业务除下列情况外,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办理合同解除手续时,投保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保险人应收回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后,方可办理交强险退保手续,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5)被保险机动车因转买、过户而导致机动车所有人发生变化时,交强险不得办理退保,应进行被保险人变更。4、被保险车辆如发生过户、转让、报废,或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批改,并提供有关证明,如变更申请书、过户证明、买卖合同、报废证明、使用性质变更证明等。九、为了您能够得到保险公司快捷的保险、理赔服务,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请您选择属地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到异地(外省)办理保险业务而给您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致不能及时、快速的提供保险保障。

来源: 编辑: 保险协会
    相关新闻: